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8 点击量:

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

更好地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积极探索推进产教融合,提高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现将本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一)本次修订范围包括我校现有所有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类别。

(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三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医科处另行通知。

二、修订原则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密切结合行业需求,以提升研究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能力为导向,强化研究生研究性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胜任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的培养,要有别于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参照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最新版本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4)等文件精神修订。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充分总结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经验和研究成果,针对学位授权点合格、专项和水平评估中评估专家的诊断性意见与建议进行修订,落实评估总结报告中的持续改进措施。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按照学位类别进行修订,确有需要按照领域进行修订的院系需另行提交修订情况说明。多个院系共建的学位授权点类别或领域,由责任主体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共建院系统一修订。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必须包括培养目标、领域方向、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学位论文、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内容。

1.培养目标应定位明确,具有时代特征和学科特点。

2.领域方向的设置应与职业、行业对应。领域方向数量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6个方向,注意与招生简章保持一致。

3.学习年限统一表述为:“基本学习年限为XXX”。其中XXX为《关于公布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学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校研【20127号)公布的学习年限和其他经学校批准的学习年限。

4.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质培养、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同时,应主动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引导本领域研究生加强人工智能等知识、素养和能力的培养。应根据学科专业交叉发展趋势以及在线教学的深入推进,积极开展课程体系各知识模块的优化以及教学内容调整更新,重视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应有培养实践能力的实验、设计和调查分析课程。学校“双一流”建设立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高水平实验课程应列入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中,标注为实验课程。其他专业学位特色课程可标注为行业案例等课程。

5. 应明确实习实践环节应达到的目的和具体要求。

6. 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学位论文的指导与检查、预答辩、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切实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

7. 按照破除“五唯”的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文件精神,结合本学位类别特点及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多元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此项工作。要求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修订工作。

(二)各院系修订的培养方案(中英文版)应提交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为落实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使用“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公共平台”等高质量新型在线开放课程,鼓励院系制订在线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标准,可将通过认定的在线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并制订学生修读在线课程的学分认定办法。

(四)为落实贯彻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8版《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本次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须将《工程伦理》课程列入公共必修课程。

  (五)为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提高研究生论文写作水平,增设《英文论文写作》作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

(六)培养方案模板沿用2016年版本,可根据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七)为配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的重大决定,本次修订的培养方案从2020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八)上报材料要求5月底前院系提交修订并审核完成的培养方案(中英文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Word文档)按“XX学位类别(XX)领域”命名,电子版(pdf文档)需有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主任签字及单位公章,一并发送至chenling@mail.hust.edu.cn

(九)审核通过后的培养方案院系6月底之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更新。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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