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30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9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校研〔20168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试行办法》研字〔20141)文件(见附件12)的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19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拟于2019年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与审核

个人向导师提出毕业考核申请,导师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附属医院研究生科审核(截止20181215日)。附属医院研究生科上报材料(截止20181228日)医学研究生处审核,于201911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同意参加考核人员的名单。

2、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申请参加考核人员须填写个人考核申请表(见附件34),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临床能力培养手册》和《临床技能培训手册》;

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复印件)。

附属医院完成材料审核后,于2018122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请表、相关材料(执医证只送复印件)及汇总名单(见附件56)上报医学研究生处(联系电话:83692914,联系人:贾记锋);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tjmujjf@foxmail.com

3临床能力考核安排

201811-12月,完成考核专家推荐和考核命题工作。完成考核申请者资格审查工作。

20191月,完成考核专家培训工作和考核相关的准备工作。

20192月下旬,完成<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的考核工作。

20193月,完成<临床诊疗能力><临床技能>的考核工作。

20194月,公布全部考核结果,发放成绩单。

20195月,安排重审和补考事宜。

4、考核说明

参加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者,可免考相同科目。拟申请2019年临床转博者,必须参加四科目(<专业理论><专业外语><临床诊疗能力><临床技能>)考试。

三、工作要求

全校统一的毕业考核是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改革工作中重要内容之一,是检验培养合格、优秀人才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作为是优质生源选拨即临床转博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教育宗旨,加强对导师师德和教风,研究生医德和学风、医风等方面考察,在资格审核和考核过程中,对资料做假和考核作弊等情况,将从严处理相关人员。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以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试行办法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申请表(博士)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申请表(硕士)

附件52019年审核同意参加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人员汇总表(博士)

附件62019年审核同意参加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人员汇总表(硕士)



                                                      研究生院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