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教〔2015〕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将对2017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相关高水平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现将报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对照校教〔2015〕2号文件的相关奖项内容,个人向所在院系申请并提交相关成果奖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在相关材料上签字)。
2. 院(系)对本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15日前将审核无异议的成果申报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包括申报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申报表电子版发xms@mail.hust.edu.cn。
3.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7542752
附件:2017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高水平教学成果申报表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