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安排(2016-2017第二学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3 点击量: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课程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考试地点:西十二楼

考试日期:20170318

考试周次:第5周周六

考试时间:14:30-16:3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学生证,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考场安排的要求到指定的教室就座。
2.监考老师注意事项:
请各位监考和主考老师提前30分钟佩戴监考证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座次,核对考生学生证,提醒学生正确填写院、系、学号及姓名,提前5分钟发放试题。
请各位监考老师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考生请在签到表上签到,否则考试一律无效”等内容。

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

附件下载: 2017 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考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