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2学期硕士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心理压力与应对》考试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8 点击量: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课程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科目:心理压力与应对 考试地点:西十二楼
考试日期:2016年5月31日 考试周次:第15周周二
考试时间:19:30-21:3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学生证,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考场安排的要求到指定的教室就座。
2.监考老师注意事项:
请各位监考和主考老师提前30分钟佩戴监考证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座次,核对考生学生证,提醒学生正确填写院、系、学号及姓名,提前5分钟发放试题。
请各位监考老师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考生请在签到表上签到,否则考试一律无效”等内容。
三、考试教室安排表
学生所属院、系 预计
考生数
教室安排 监考教师
所属院、系
监考教师人数 备注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法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61 N201 能源 2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40 N203 管理 2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自动化学院
51 N204 光学与电子信息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育科学研究院
31 N208 光学与电子信息 1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49 N209 电气 2  
化学与化工学院 41 N210 机械 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1 N211 电信 2  
力学系
体育部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62 N212 教科院 2  
社会学系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院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研究生院
哲学系
62 N301 材料 2  
外国语学院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
35 N302 研究生院 2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 40 N303 研究生院 2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 47 N304 研究生院 2  
备注:考务办公室在N202

附件下载: 2015-2016学学年第2学期《心理压力与应对(主校区)》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