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
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遴选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遴选通知”要求,我校可以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的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为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
3.被推荐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相关的研究兴趣、专业背景和研究题目及计划。
4.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5.有效的TOEFL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5年10月1日后的考试)。其中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95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不低于6.5分,口语不低于5.5分。
二、选派学科
应为与美国研究紧密相关的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类等专业,暂不接受自然科学类专业人员的申请。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2。
三、资助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为被选派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 中美双方共同为被选派人员提供在外奖学金生活费。
四、留学及资助期限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10个月,留学期限不超过10个月。留学人员须连续在国外研修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院推荐时请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工作中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时间安排
七、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附件:1.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附件:2.申请指南
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4.网上申请注意事项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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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美福布赖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