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遴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3 点击量:

华中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

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遴选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遴选通知”要求,我校可以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的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101日及以后出生),为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

3.被推荐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相关的研究兴趣、专业背景和研究题目及计划。

4.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5.有效的TOEFL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5101日后的考试)。其中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95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不低于6.5分,口语不低于5.5分。

二、选派学科

应为与美国研究紧密相关的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类等专业,暂不接受自然科学类专业人员的申请。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2

三、资助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为被选派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 中美双方共同为被选派人员提供在外奖学金生活费。

四、留学及资助期限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10个月,留学期限不超过10个月。留学人员须连续在国外研修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院推荐时请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工作中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时间安排

2016525日前

申请人在学校HUB系统中申请“国家公派专项”表格的填写

2016530日前或按学院管理规定执行

申请人将HUB系统中“国家公派专项”申请表(校内版)打印三份,并附上“2016国家公派专项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中的所有材料用夹子或者文件袋一式三份(复印件),交给院(系、所)负责研究生教务的相关老师

201662日前

院(系、所)负责研究生教务的相关老师对报名出国学生进行汇总、排序(在HUB系统中),由院(系、所)负责人在学生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及排序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311办公室

201668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布校内推荐名单

201668日至620

通过学校评审的同学,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进行报名。(http://apply.csc.edu.cn)。201659日至830日前完成美方网上申报(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凡未按要求在网站上同时提交申报者留学基金委将不予受理。

20169

资格审核及通讯评审

201611

面试

20176

发放录取通知,行前集训

20178-9

派出

七、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附件:1.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附件:2.申请指南

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4.网上申请注意事项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513

附件下载: 2016中美福布赖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