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6年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4 点击量:

为了加强研究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和培养,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规定,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一年一次),对毕业前未通过达标测试者,学校将不发放学位证书。

本学年研究生“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将于201649日举行,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必须完成的手续:

12015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2.未参加和未通过“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的其他年级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3. HUB系统中的个人培养计划必须选择“中国语文达标测试”,时间应为2016年春季。

研究生修改培养计划需首先在HUB系统中提出申请,经院系教务员审批同意后,方可修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201632日—310日,修改的时间为201533日—311日。

4.凡本科为我校学生,或硕士期间已通过我校组织的“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的学生可免测试(免测试资格由学生所在院系确认)。

二、测试方式与内容:参加测试的研究生在测试现场领取由综合阅读题与作文题构成的纸质测试册,根据测试题进行相关资料的查阅,在测试册上综合书写相关内容。

三、测试注意事项:

1.采用开放形式进行测试,允许携带资料和工具进行现场查询

2.测试者必须独立完成,相互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

四、主要参考资料:

《中国语文》,何锡章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

五、测试成绩及其记载:

1.本次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成绩为二分制,即通过与不通过;

2.雷同答卷判为不通过;

3.本次测试成绩记入研究生成绩单。

“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是我校加强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希望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研究生院

2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