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工作,请有意申报此项目的培养单位,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立项截止日期前15天,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请见附件),并与本单位研究生科沟通确认后,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