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7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工作,请有意申报此项目的培养单位,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立项截止日期前10天,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请见附件),并与本单位研究生科沟通确认后,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