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0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确定我校协和医院申报的“临床医学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获得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资助项目(见附件)。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获批项目实施与管理、人选基本条件、人员选拔及录取、人员派出与管理等要求以当年度最新《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为准。





二、本次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2023-2025 年),主要依托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并由项目单位承担主体责任。获批项目选派规模、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资助类别与资助额度以本通知为准,后期不再调整。

三、创新项目依托项目单位获批项目进行人员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创新项目录取人员均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四、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根据本通知制定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并结合华中科技大学“创新人才国际合作项目”人员选派工作(参见2022年通知内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

五、2023 年人员申请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批为 3 1-10 日;第二批为 9 1-10 日。学校研究研究生院院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a.csc.edu.cn)和学校研究生信息系统平平台同时时网上报名。

研究生院分别于 3 20 日(第一批)、9 20 日(第二批)前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信息平台实施单位管理端(http://sa.csc.edu.cn/manager)为申请人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在线提交,并将单位推荐公函(须含单位内部公示内容)、《推荐人员一览表》原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附件:2023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项目列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1220






项目名称

专项类别

执行年份

国内参与单位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派专业大类

年度选派规模

选派类别及规模

是否涉及学费资助

费资助内容

临床医学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

“双一流” 建设专项

2023-2025

德国

海德堡大学

临床医学

9

博士研究生   2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5 /;

访问学者   1 /

;博士后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