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第二批留学人员录取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03 点击量:



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第二批留学人员录取通知


有关单位:

经审核,兹确定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学人员录取名单

(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资助期限、派

出渠道等以本通知所附录取名单为准,不得变更。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1231日,届时未能派出

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再接受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再接受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放弃资格的不受此限制)

三、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

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的发放按本通知确定的资助期限执行,实际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原则上由留学人员自理,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另,对个别人员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按照项目获批时的额度执行,不再调整。

四、录取名单中“派出方式”栏注明“审核外语后派出”、“审核邀请信后派出”、“审核邀请信和外语后派出”者,需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提交补充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派出手续。办理结果直接在网上查看,无纸质通知。

外语条件未达到合格标准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外语水平考试(WSK、雅思、托福等),达到合格标准后派出。在培训部参加外语强化培训的食宿费用自理,英语培训学费由留学人员个人(或所在单位)负担;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培训学费由教育部负担。

五、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1.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电子版保存在信息平台。留学人员和保证人应通过留学人员的专用账户登陆信息平台,下载、阅读、打印并按要求签署协议及《签署协议须知》后,邮寄或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协议书审核通过后生效,留学人员和保证人通过留学人员在信息平台的专用账户查看审核结果。同时,留学人员须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2.留学人员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等手续。为指导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编写了《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请被录取人员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 edu.cn)查阅并留存。

3.留学人员应在抵达留学目的地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按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馆要求办理报到、网上注册等手续。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我国及留学所在国法律法规、留学院校相关规定、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馆的管理。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业进展情况进行年度复核。通过者,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未通过者,将终止其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5.留学人员学业结束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6.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六、其他有关事宜

1.推选单位应切实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留学人员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2.推选单位应严把政治关,对政治思想方面存在问题的留学人员,不得派出。

3.推选单位应合理安排被录取人员工作、学习,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

4.推选单位应对被录取人员进行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行前教育和培训的必修内容;对其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派出后,应加强对留学人员的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馆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回国后,应根据项目目标对留学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为其发挥作用提供支持。

5.推选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派出、在外管理、回国情况以及取得的公派留学效益等进行总结。

6.请各受理单位协助将本通知复印件及附件14转发被录取人员。

7.被录取人员在向我驻外使()馆办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注册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联系人:刘飞、唐晓伶

联系电话: 010-6609394 1/66093974

Email: cxxm@csc.edu.cn


附件: 1.录取名单 (按受理单位发放)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11)

3.留学人员资助证明(21)

4.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录取人员小语种培训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01127


抄送: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含附件2-4



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录取人员(研究生

)小语种培训简介


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部(以下简称培训部) 2021年将继续开展小语种培训。国

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2020年下半年录取人员(含留学身份为: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可按留学国别的官方语言自愿选择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直接向相关培训部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如按时获得结业证书,无需支付学费:如未能按时获得结业证书,需自理学费。学费以外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结合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工作安排,小语种培训将分为两批

先后开展:

第一批:3月初

第二批:7月初

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培训工作将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请

询相关培训部或查询培训部主页通知。2021 年培训部小语种培训安排、联系方式及主页网址如下:

培训部名称

培训语种

联系电话

主页网址

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法语、俄语、西班牙语

010-82302540

http://www.blcutraining.com/

北京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

德语

010-88816498

http://ks.bwpx.com/

四川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

德语

028-85406535

http://iltc.scu.edu.cn/iltc/

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法语

029-85309439

http:pxb.xisu.edu.cn/

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法语、日语

021-35372880/35373163

http://tufc.shisu.edu.cn/

四川外国语大学出国培训部

日语

023-65385282/65382699

http://pxb.sisu.edu.cn/

四川外国语大学出国培训部

德语、意大利语

020-36206306

https://gwpxb.f=gdufs.edu.cn/index.htm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部

德语

0431-84516278

https://lryx.nenu.edu.cn/index.htm

东北师范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德语

021-65983024

https://dk.tongji.edu.cn/

大连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日语

0411-86115969

http://ieo.dlufl.edu.cn/cgpx/



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留学人员录取名单(受理单位名称)

序号

CSC学号

姓名

受理单位

学习/工作单位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英)

留学身份

留学期限(月)

资助期限(月)

是否学费资助

派出形式

1

2020****0203

汪卓雅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Toronto

博士研究生

48

48

直接派出

2

2020****0204

黎依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Toronto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

12

直接派出

3

2020****0205

王慧慧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Toronto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

12

直接派出

4

2020****0206

何鹏宇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Toronto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

12

直接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