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劳动节期间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9 点击量:

各院系:

根据学校放假通知精神,劳动节期间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调整如下:

1423日(第10周周日),按52日(第12周周二)的课表执行;

2429日(第11周周六),按原课表执行;

3430日(第11周周日),按原课表执行;

451日(第12周周一),全校放假停课;

552日(第12周周二),按423日(第10周周日)的课表执行;

653日(第12周周三),按56日(第12周周六)的课表执行;

756日(第12周周六),按53日(第12周周三)的课表执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院系可自行安排。

各院系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需调整课程教学,请及时办理调课手续。

特别注意:51日起,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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