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部分研究生课程考试相关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9 点击量:

各院(系)、全体研究生:

针对去年因疫情原因调整的秋季课程考试安排,拟于2023年春季学期第1-4周(2023213日至312日)集中安排相关课程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集中考试将组织延考及缓考两类,延考考试针对上学期调整至本学期考试的课程,缓考考试针对上学期课程考试已结束但办理了相关课程缓考手续且通过审核的学生;

2.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院协调开课院系统一组织,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院系开设的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由开课院系组织,各开课院系于217日前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人数等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

4.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由医学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5.所有延考及缓考在312日前完成,授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工作;

6.请有关研究生合理安排复习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联系人:雷老师(主校区) 87559923

            廖老师(医学院) 83692915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