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8-31 点击量:


关于启动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实施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实施工作,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及创新项目综合专栏材料要求,做好项目选拔与申报准备、项目网上申报和项目人员申请等各项工作。为协助各培养单位切实做好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式

1.2027年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继续采取网上申报形式,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均依托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开展,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线下提供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和附件内容仅做校内备案使用。

2.项目网申入口为 https://sa.csc.edu.cn/project。各单位项目申报人须先自行注册并进行相关绑定后,方可登录进行项目申报。

3.研究生院线上审核申报材料。

二、新申报项目相关事宜

1.2027年各培养单位可新申报项目1项(不含执行到期申请继续执行项目)。请各单位参照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详见国家留学网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60)及《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48)中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2.2026年9月30日前,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协调,统筹研究确定2027年度确实可行的申报项目,按照《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49)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3.2026年10月1日0时至11日前,各培养单位主管部门(须为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部门)组织培养单位内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报网址,按要求完成项目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国际化与质量建设办公室。

4. 10月21日14时前,研究生院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管理端审核培养单位项目申报材料,上传单位推荐公函后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6年12月底前公布结果

三、执行中项目相关事宜

1.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单位(培养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20261010时至2114时通过信息平台将年度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对于三年执行期满项目,项目单位(培养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261010时至2114时通过信息平台将执行期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对执行期为2024—2026年度的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整体执行率低于50%的,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到期后不得申请继续执行。

2)整体执行率等于或高于50%的,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到期后可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培养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需通过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续期申报,可对原项目立项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26930日前: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创新项目宣传和选拔,确定2027年拟推荐申报项目。

2.20261010时至11日前:2027年度项目网上申报以及执行中的项目年度总结报告上传。

3.2026102114时前:研究生院完成项目审核及推荐报送。

4.202612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项目评审结果。

5.20273月:第一批人员申报。

6.20276月:第二批人员申报。

7.20279月:第三批人员申报。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国际化及质量建设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27-87557421

邮件地址:yinhy@hust.edu.cn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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