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部分与美国
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的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加州大学河滨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Riverside)、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田纳西大学(University of Tennessee)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以上7所学校分别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5年将选派中国优秀青年赴上述美国高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开展博士学业联合培养。
凡具备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满足合作奖学金项目相应申请条件,均可推荐申报相应的项目;其中申请攻读学位的在读学生,必须在2025年6月前获得相应前置学历学位证。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和培养单位按照项目简单要求(详见链接内容或在“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美国”中查找),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和人选推荐等各项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24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完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申请和学校信息平台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分别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同时自行联系美国校方,熟悉美方相关申请流程,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2024年10月9日前,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4日前,研究生院完成申请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后拟定推荐人选并报批,获批后按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应材料。
2024年11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公布录取结果。候选人需同时按照外方要求自行完成美国校方申请流程,具体申请截止日期以校方官网通知为准。
2025年2月底前,各试点项目学校陆续确定校方美方录取人员。
2025年3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中外双方录取通知书,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2025年12月底前:录取人员派出。
申请人如有疑问,请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科联系,培养单位对项目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质量建设办公室联系。
附件:1.与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
2.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
3.与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
4.与达特茅斯学院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
5.与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
6.与天普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
7.与田纳西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
8.申请与选派工作流程
9.申请人知情声明(需下载填写后上传至申请平台)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