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放假通知精神,劳动节期间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调整如下:
1、4月23日(第10周周日),按5月2日(第12周周二)的课表执行;
2、4月29日(第11周周六),按原课表执行;
3、4月30日(第11周周日),按原课表执行;
4、5月1日(第12周周一),全校放假停课;
5、5月2日(第12周周二),按4月23日(第10周周日)的课表执行;
6、5月3日(第12周周三),按5月6日(第12周周六)的课表执行;
7、5月6日(第12周周六),按5月3日(第12周周三)的课表执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院系可自行安排。
各院系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需调整课程教学,请及时办理调课手续。
特别注意:5月1日起,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