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教〔20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组织各院系对2020年度获得的高水平研究生教学成果进行了申报。经审查,认定12项成果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研究生院反映情况,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调查与审议。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87542552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2020年度研究生高水平教学成果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