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拟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实践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分研究生综合素养提升类实践课程建设、校企共建类实践课程建设两个专项。综合素养提升类实践课程包括提升研究生实践能力、人文素质、职业素养等课程;校企共建类实践课程包括企业将工程实践内容融入学校课堂教学课程、以及实践训练课程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以建设高水平精品课程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科教育相统一、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并重、思想性和科学性有机结合。院系申报项目及人员需经各培养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把关,并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然后组织公示。
2.支持新开设跨学科的研究生综合素养提升类实践课程;对于校企共建类实践课程,支持新建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实践课程,也支持对现有实践课程提档升级。联合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审查推荐。
3.申报项目应组建高水平的教学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教学团队开展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学术功底扎实,组成结构合理,具有丰富一线教学经验。教学团队中企业参与成员原则上应为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4.实践课程建设原则上应在确定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学校将在立项1年后开展中期考核,立项2年后进行结项验收。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各培养单位填报并提交《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实践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2.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实践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专家组由培养单位组织确定,一般不少于5人,项目团队成员需回避。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培养单位申报的实践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确定立项,并提供每项5万元经费支持。
三、材料报送及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5月31日前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打印签字盖章后,原件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2.获立项资助的实践课程建设项目应按拟定时间完成建设。未能按时完成的,如无合理原因,学校将取消其立项并追回已拨付建设经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谌老师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310室
联系电话:87542752
联系邮箱:chenling@hust.edu.cn
附件1:《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实践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