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教〔20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组织各院系对2021、2022年度获得的高水平研究生教学成果进行了申报。经审核和专家论证,认定10项成果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至2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2022年12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研究生院反映情况,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调查与审议。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27-87542552
地 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311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