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加快一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试行)

校发〔2021〕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1 点击量: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有关要求,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目标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切实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为服务,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服务需求、追求卓越,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化学科布局,强化铸魂育人,深化科教协同、产教融合、医教协同育人,提升导师队伍水平,不断完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增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要求内化到人才培养全过程,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于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坚持追求卓越,服务国家需求。遵循研究生培养规律,因材施教,深化分类培养,加快培养适应多领域需要的高层次人才,让华中大研究生站在创新创业、服务国家需求的最前沿。

坚持质量导向,促进师生共同发展。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压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等责任落实导师育人责任,提高导师指导能力,全面提升培养质量,持续推进研究生刻苦钻研、导师悉心指导的和谐导学关系发展。

坚持改革驱动激发各方活力。统筹校内外资源,加强顶层设计,改革体制机制,充分激发研究生、导师、院系、各部门活力,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3总体目标

2025年,研究生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贡献卓著、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初步建成卓越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的卓越研究生教育体系,进入全国高校研究生教育领先方阵。

二、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健全三全育人机制

4推进新时代党旗领航工程。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持续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做好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选拔优秀党员导师担任研究生党支部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研究生党建工作。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强化研究生党员教育管理。

5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水平,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入脑入心。大力推进院系副书记、辅导员等思政教师参与思政课程建设。加强各学科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重点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

6加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年度选聘计划,配齐建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全面落实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岗位职级双线晋升政策,完善评价体系,提升辅导员专业化水平。明确研究生德育助理工作职责,加强辅导员和德育助理培训。

7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导师要加强个人修养、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影响和鼓舞研究生。

8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坚持文化育人,加强思想引领,完善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模式,将文化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持续推进研究生责任教育、创新教育、健康教育、实践教育等平台建设。

9促进研究生心理健康。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新时代研究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强化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科学干预,提升预警预防、咨询服务、干预转介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三、对接高层次人才需求,优化规模结构

10合理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坚持数量与质量相统一,以优化结构、适度发展为原则,稳定学术学位硕士生培养规模,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规模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社会经济需求和人民群众健康为重点,逐步扩大工程类、医学类专业学位博士生规模。

11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立足湖北省和武汉市,对接国家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加强校地合作及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合作,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12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坚持四个面向,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挑战,主动布局、自主增列战略性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优化学位点结构,加强学位点建设和管理,落实学位点建设主体责任。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招生培养模式

13优化招生计划管理。基础计划以优化学科布局、促进学科发展为主,坚持质量、绩效导向,扶优、扶强、扶新、扶需;专项计划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科研创新为主,向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平台基地、国家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学科领域等倾斜。推动实施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加大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改革力度。

14深化招生考试改革。完善招生考试安全保障制度,明晰校院两级管理责任。探索学术型、应用型人才分类选拔机制。进一步规范自命题工作,持续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切实提高自命题质量。强化复试考核的规范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优化硕博贯通、本硕博贯通、直博生的选拔机制,提高招生比例。

15实施生源质量提升计划。按不同学科、不同院系确定科学合理的优质生源标准,制定个性化招生宣传方案。打造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品牌,构建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和渠道,发挥院系和导师的招生宣传主体作用。实施优质生源计划奖励,优化新生奖学金评选方案。

16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快学校大科学平台(装置)共享,深化研究生前沿课程建设和系统的科研训练,以团队、平台、项目支撑高质量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着力提升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

17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校外产业(行业)导师队伍建设和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探索通过设立冠名奖学金、研究生工作站、校企研发中心等措施,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着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

18创新本硕博贯通的培养模式。加强本科与研究生教育协同,以质量为导向,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创新培养模式,优化一生一方案设计,构建本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新体系。持续推进硕博贯通培养,重点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19加大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学科交叉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促进医工、医理、医文等学科交叉。加大对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生命健康等交叉学科的资源投入。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

20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完善医学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本研联动,严格过程管理,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提升医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

21强化医教协同育人。健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稳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加强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人才的培养,推进医学研究生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有机衔接,夯实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

22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优化课程体系,规范核心课程设置,实施课程责任教授制度,完善专业课程遴选与退出机制。深化教学信息化改革,加强研究生课程慕课建设和应用。创新教学方式,推进案例式、启发式、研讨式、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加强教学内容审核和教材建设与遴选,重点推进一院一品示范课程和教材,将课程教材质量作为学位点合格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和教师绩效奖励的重要内容。

23加大对研究生教学成果的奖励。加大国家级精品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高水平教材、优秀案例、研究生教学成果和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等研究生教育成果的遴选和培育,制定研究生教育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对获奖成果进行奖励。

24加强关键环节质量监控。严格过程管理,完善研究生资格审查、开题、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大分流力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严格核心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加强论文盲审、预答辩和答辩督导。加强对超学制研究生学习状态的跟踪、警示和帮扶工作。

25加强港澳台研究生培养。优化港澳台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提升港澳台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强国情教育,增强港澳台研究生的归属感,推进趋同化培养,不断提升港澳台研究生培养质量。

26提升国际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招生宣传,改革国际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提升国际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强化质量意识,推进国际研究生趋同化培养。加强高水平全英文课程建设,不断完善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打造留学华中大品牌。

27加强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建立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研究生双向交流机制,探索互授联授学位。加大研究生联培、短期访学、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等出国(境)交流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研究生到国际名企和国际组织实习和任职。

五、加强严格管理,提升培养质量

28明确责任体系。研究生院是学校统筹研究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管理责任。各院系是培养研究生的主体单位,应充分发挥招生和培养过程的质量把关作用,负主体责任。导师应树牢育人意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质量导向,严格研究生学业管理,关爱研究生,及时发放助研津贴。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潜心学习、刻苦钻研。

29增强研究生责任意识。突出字,通过宣传、学习、考核、承诺等多种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强化研究生的学习责任、科研责任、助手责任、服务责任与自我管理责任等,增强研究生集体荣誉感。

30严格导师岗位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合理设置导师岗位和导师指导研究生限额,确保导师精力投入。坚持育人成效导向,完善研究生导师选聘标准和选聘办法,优化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

31提升导师育人能力。完善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研修、专题讲座、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常态化研修体系,拓展培训内容,加强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的考核。新聘导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在岗导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32明确导师责权。导师承担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学校保障和规范导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研究生学业管理;建立研究生思想教育、教务管理和导师指导的联动机制;鼓励导师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支持导师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及时分流。

33加强导师团队建设。加强高水平师资的培养与引进,促进导师团队建设。完善导师双聘机制,鼓励跨院系、跨学科专业组建交叉学科联合指导团队,建立健全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下的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

34建立健全导师考核评价体系。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以年度考核为依托,加强培养过程评价,实行导师自评与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管理人员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

35优化导师激励约束机制。实施优秀导师/导师团队奖励计划,表彰在研究生教育中作出贡献的导师和导师团队。鼓励导师指导研究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成绩纳入绩效分配。将研究生课程教学、指导研究生等情况纳入导师年度工作量。将导师履职情况作为招生计划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对履责不力的导师严格追责,对师德失范者实行一票否决,对违纪违法者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36推动院系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对院系研究生思政、招生、培养、学位申请、资助等各环节工作的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院系绩效考核和资源配置的依据,压实院系责任。加强院系内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营造质量氛围。对研究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院系视情况作出约谈、减招、停招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处理。

37落实答辩委员会责任。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涉密论文外,严格实行公开答辩,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答辩委员会成员遴选程序,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价中的关键作用。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和答辩决议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

38落实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责任。制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工作办法,明晰工作职责和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委员会的把关作用,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查、审核力度,全面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

39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督导检查。分类制定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成立学位论文质量督导委员会,按理、工、医、文、管学科大类成立质量督察组,授权督察组对院系研究生培养过程、学位审议、学位论文质量等工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和督导。

40加强学风建设。完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作为导师培训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规范研究生科学研究行为和学位论文写作,加强研究生批判性思维和科研方法的训练。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

41完善质量评价机制。聚焦人才培养、创新成果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健全分类多维的质量评价体系,破除五唯评价方式,按照不同学科特色制定研究生学位质量标准。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推动毕业研究生发展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42评选优秀学位论文。开展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组织院系参加省级、一级学会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完善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对获得省级、一级学会、校级等各类优秀学位论文的导师和研究生进行奖励。

43提升研究生就业质量。拓展校外资源,引导毕业研究生到国家政府部门、重点领域、战略产业、重大工程、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国际知名机构就业,优化就业质量反馈机制。将研究生就业引导环节前置,生涯规划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条件保障

44加强学校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一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织全校力量形成合力,落实一流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任务。

45强化院系组织领导。各院系要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认真研究本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切实履行育人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任务。

46推动责任落实。明晰校院两级责权利,加强对质量的规范引导,实施放管服改革,充分调动院系办学主动性和创造性。

47提升管理队伍水平。建立激励机制,推进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管理力量。强化管理人员培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48改革完善奖助体系。拓展研究生资助资金来源,适时提高资助水平。完善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加大奖助学金对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对接培养过程管理,动态调整资助水平,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实行三助岗位竞争申请和动态调节,精准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49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导师队伍建设、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建设等的资金投入。加大力度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统筹全校教学资源,共享智慧教育设施。加快研究生宿舍建设,改善研究生学习、研究、生活条件。

50加快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服务覆盖全体师生、全部课程和全培养过程,探索建立研究生教育大数据中心,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为严格过程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