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外合作项目”拟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和2026年各国外合作项目相关要求,经申请人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生工作部政审、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核并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后,拟推荐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李兆明等15名研究生申报相应项目。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学号或教职工号后四位 |
姓名 |
院系 |
1 |
1861 |
李兆明 |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
2 |
1815 |
李炫圻 |
法学院 |
3 |
6021 |
粟伊穗 |
护理学院 |
4 |
2615 |
王子樊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5 |
6405 |
吴奕洁 |
第二临床学院(同济医院) |
6 |
6433 |
付豪 |
第二临床学院(同济医院) |
7 |
6602 |
祝云飞 |
第二临床学院(同济医院) |
8 |
5590 |
吕姿煊 |
基础医学院 |
9 |
5599 |
苏凯瑞 |
基础医学院 |
10 |
0262 |
肖弘洋 |
物理学院 |
11 |
4341 |
谢楚桁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2 |
2811 |
刘乐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13 |
5470 |
龙雨 |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
14 |
1796 |
张宇航 |
人文学院 |
15 |
0996 |
李茂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本次公示的名单为学校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的人员名单,不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录取依据,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名单为准。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天。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提出,如采取纸质材料提出异议请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311办公室,如采取电子文档材料提出异议请提交至指定邮箱:yinhy@hust.edu.cn。
经公示无异议后,请各位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填写相关内容,所填内容必须与本人在学校信息平台中最终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并按期提交相应纸质材料至研究生院A座311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派出国推荐资格。
研究生院联系人:尹老师 87557421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