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结果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6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学位〔2018〕17号)、《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实施办法》(校研〔2019〕16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经学位点申请、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学位办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等环节,决定撤销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0553)。

即日起对调整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联系电话:027-87559617,邮箱:wangyong@hust.edu.cn 。联系人:王勇。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