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鼓励导师、研究生多出成果,提高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管理条例(试行)》,特设立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励基金。
第二条 奖项及奖励办法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1.国家级优秀博士论文奖 2.省级优秀博士论文奖 3.校级优秀博士论文奖以上奖项按级别对导师、研究生颁发奖金,并拨给导师一定数额的经费。重复奖项按最高级别认定。
(二)校级优秀硕士研究生论文奖 (三)优秀研究生教学目标管理任务完成奖对研究生教学目标管理任务年终考核为优的院系拨给一定的奖励经费,用于鼓励导师和研究生发表高质量的论文,支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建设,支持有创新的论文选题。 (四)研究生教学质量奖
(五)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优秀研究生导师奖、优秀研究生管理人员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六)其他与研究生教学相关的奖项。以上(四)、(五)两项均对集体和个人颁发奖金。
第三条 颁奖时间 (一)第二条(一)—(三)款,按国家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异议期结束时间颁奖。 (二)第二条(四)、(五)款,为每年年底前颁奖。
第四条 评审办法 各奖项评审办法按原有关评审文件操作执行。
第五条 本条例自校学术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研究生院负责本办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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